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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DNA筛查及新生儿疾病质谱筛查报销

发表时间:2024-01-25    来源:原创    点击:40947

无创DNA筛查项目

1、无创项目免费对象

无创免费对象为夫妇双方或一方是济宁市户籍的,或者夫妇双方均非济宁市户籍但女方在济宁市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孕妇。符合户籍要求的已经进行过产前血清学筛查(唐筛)的,结果为临界风险或者高风险拒绝进行产前诊断(羊水穿刺)的,可以继续享受免费无创DNA筛查。结果为低风险的,符合户籍要求的收费545元/例。对于夫妇双方均非济宁市户籍且女方居住不满6个月的,收费1200元/例。

2、无创项目政策和报销流程

服务对象在妊娠12+0—22+6周,凭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产前筛查机构或产前诊断机构,签订《知情同意书》接受服务。需要先行垫付县级资金承担的费用(381.5元/例),再凭发票到户籍所在地(夫妇双方或一方是济宁市户籍的)或常住地(夫妇双方均非济宁市户籍但女方在济宁市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地以女方户籍为准)。报销机构及电话见附件1。抽血后半个月出结果,低风险的到采血机构领取报告,高风险的到济宁妇幼领取报告。

新生儿疾病质谱筛查报销

1、新生儿疾病筛查报销60元

新生儿疾病质谱筛查(25病+耳聋基因),对于父母一方具有济宁市户籍,在济宁市辖区内医疗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收费370/例,其中县财政承担60元/例,个人承担310元/例。县财政承担部分需要回户籍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具体报销机构和电话见附件2。

  1. 山东省内济宁市外新生儿疾病筛查报销

    山东省内住院分娩进行四病筛查的新生儿,父母一方户籍为济宁市的,持发票、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院报销121元四病筛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