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院:
(一)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住院卡,持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二)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房内。对危重病人,病房医护人员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
(四)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五)病人入院后护士及时通知床位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二、转科
(一)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床位医生向相关科室发出会诊申请,会诊后决定转入后,原床位医师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二)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三)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四)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与转入科室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后,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三、出院:
(一)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
(二)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经治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三)病人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四)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指导病人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并协助整理物品。
四、转院: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主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在我市分级诊疗平台提前与拟接收医院进行联系,对接无误后,网上提交并开具转诊申请单,交由医务科盖章备案,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转出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4、转院时如患者有需要,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五、留观:
门诊病患,病情危重、诊断不明或有生命危险、必须由医护监护者,可由值班医师酌情决定留院观察。留观具体要求:
1、留观具体要求:
(1)留观的病患,应留一名家属照顾。
(2)留观一般不能超过72小时。
2、留观对象包括:
(1)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
(2)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且一时不能转出者。
(3)高热、腹痛、高血压、哮喘等经治疗后需暂时观察疗效者。
(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3、不予留观的对象包括:
(1)疑似传染病、肺结核(无大出血)、精神病病人;
(2)慢性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
(3)血压、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不平稳,随时有生命危险患者。
4、医师护士职责:
(1)决定留观的患者,值班医师应通知观察室护士,并书写好留观病历及开出医嘱;
(2)病人到留观室后,护士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及时查看病人;
(3)值班医师开出医嘱,护士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和观察。
(4)值班医师和护士应经常巡视病人,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做好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
(5)加强基础护理,护士必须认真地进行各项护理操作,随时注意检查各种导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严格床旁交接。
(6)护士有权督促值班医师及时处理留观患者。留观科室医师应每早、晚交接班时到留观室查房,床旁交班,并写好交班记录。
(7)对于危重患者,值班医师应及时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需家属签字。
(8)责任护士完成所管病人的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责任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