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北湖度假区、济宁经开区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市创建,做好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健康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济宁市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济宁市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方案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