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有千万粉丝博主发布视频称,在法国巴黎捡到两本国内一年级学生的寒假作业,并喊话“一年级八班秦朗”。视频发布后,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今年2月17日,杨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某网络平台“小学生寒假作业遗落巴黎厕所”短视频下造谣某学校,并以“失主”舅舅身份摆拍、直播到书店购买新作业送给外甥,对相关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那么,网络造谣到底“刑不刑”呢?
答案很明确: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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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关注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同时欢迎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积极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如公民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可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